根据工信部“清源"行动要求,接通信管理局通知,要求各接入服务企业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三条要求,全面清查已备案网站。
对于未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放置其ICP备案编号(网站ICP备案号)、备案编号未按要求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beian.miit.gov.cn的网站,需要进行整改,我司将于近期开展相关整改清理工作。
请用户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于未满足以上要求的网站请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网站,则有可能会被关停直至取消ICP备案,希望您能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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