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5月17日起,我司对新增备案以及新增备案网站做如下调整:
1、启用[备案码]作为业务凭证
从即日起,备案“网站信息”中不再使用业务名+业务密码方式判断业务是否存在,而启用[备案码]为业务是否存在的唯一凭证。
2、关于备案码说明
(1)每个备案码仅能备案使用一次,备案通过后即失效,不可重复使用;
(2)备案码申请处可查询备案码对应的备案主体名称,以及该备案号对应的子备案号;
(3)每个备案码对应一个子备案号对应一个域名;
(4)备案码仅在新增网站时要求填写核验,已通过的备案在变更时不验证备案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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