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的备案制度。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查询入口:https://beian.miit.gov.cn
在工信部备案核查中检出:实际网页名称与备案填报网站名称不一致,存在信息不实的问题;对应备案数据即将按备案信息不实关闭网站取消备案,若需保留备案号,请于2022年9月8日下午17:00前完成网页整改。一、存在问题的备案主体和问题原因:主办单位/主办人名称:武汉家家欣旺机械有限公司陇南陇上江南商贸有限公司网站备案号:鄂ICP备2020021078号-2...
接工信部通知,如果网站悬挂的备案号错误或者跳转工信部的链接错误,请在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12月29日起,我司会针对未整改完成的网站操作取消接入,而且不会再通知备案负责人,请知悉!整改2项要求如下:1、检查网站底部是否悬挂主体备案号,主体备案号示例应为:京ICP备xxxxxxxx号-1。2、检查主体备案号是否正确链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
ICP备案电子化核验系统已于2020年10月12日上线,请您先通过注册登录备案平台,填写主体及网站资料。之后即可到达实人验证页面,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端系统进行“主体身份信息采集”和“备案材料电子化提交”,无需再进行背景幕布拍照等线下处理,流程更短、操作更加简便。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33号令的第13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第25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
从2019年5月17日起,我司对新增备案以及新增备案网站做如下调整:1、启用[备案码]作为业务凭证从即日起,备案“网站信息”中不再使用业务名+业务密码方式判断业务是否存在,而启用[备案码]为业务是否存在的唯一凭证。2、关于备案码说明(1)每个备案码仅能备案使用一次,备案通过后即失效,不可重复使用;(2)备案码申请处可查询备案码对应的备案主体名称,以...
您好!接工信部通知,2018年7月16日17时至19时,工信部ICP备案数据库服务器进行维护,期间暂停ICP备案查询、信息上报、下载等业务。受此影响,客户ICP备案信息提交、虚机绑定域名、云主机添加白名单等备案相关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香港免备案云虚拟主机又升级啦!稳定性较之前提升十倍!还支持增加独立IP地址!与升级前相比,此次升级启用了全新优质线路,同时启用了最新防护策略,全面降低受攻击的影响面,10倍提升稳定性!1. 新线路采用独立出口,可以避免以往一个IP受攻击时影响整个网段或整个机房,改进后受攻击时仅仅影响当前受攻击IP地址。2. 新的防护策略,可以将受攻击IP地址的站点...
为落实《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系统接口规范V3.0》(工信电管函〔2013〕926号)相关要求,工信部电管局定于2014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对“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多语言网站备案管理功能等业务需求。 我司定于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20日期间暂停受理网站备案审核和提交业务,但是...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在其网站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工作的通告》,要求各建有网站的企业和机关做好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手续和相关事宜。省通信管理局对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不收取费用。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切实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各网站进行检查,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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